事发上海市区!白叟被公交车撞倒,受伤还担全责!相似状况多发,一交警获怒赞

liukang20244天前吃瓜快乐195
本文转自【新民晚报】;
11月11日7时50分,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天平路产生一同交通事端。
行人周某因着急直接从机动车道横穿马路。
而当其走到一辆公交车前方时,
直行车道信号灯跳至绿灯,
公交车起步行进时将周某撞倒。
120参与后将周某送邻近医院救治,
现在已无生命危险。
经确定,
事发时,
公交车驾驶员有视野盲区,
周某因违背人行信号灯指示通行,
且未走人行横道的违法行为,
承当事端悉数职责。
因不恪守交通法规
而导致事端的状况
并不罕见
前几天
在上海浦东新区三鲁公路林德路
产生了一同交通事端
交警的法律获得了全网赞扬
乃至冲上了热搜榜
11月12日
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
行进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车产生磕碰
事端产生后,
交警向女子了解状况
“电瓶车是你骑的?”
“对”
“你是哪边过来的?前面什么灯啊”
“前面是红灯”
“闯红灯形成交通事端,职责是你”
哪料女子一句反诘
“我全责啊,车主一点职责没有啊?”
原本便是自己闯红灯有错在先,竟还向正常行进的机动车车主诉苦?
对此交警回怼:“我给你看视频啊,这样窜出来个人你反响得过来吗?”
此视频一出,网友们纷繁赞扬不止。“主张全国推行”“就该如此,谁的职责谁承当,不能由于你被撞了就你有理”“怼得好,支撑依法依规严惩”。
也有人表明,自己也经历过这类事。
同样是上路出行,
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,
不能由于自己是行人或许非机动车
就无视交通法规,
乃至以为自己是“弱势群体”,
产生事端还要求他人承当职责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
谁都不能固执,
“我弱我有理”更不能成为盾牌。
新民晚报(记者 胡彦珣),归纳新闻晨报、新晚报、浦东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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